丹东市振兴区创业扶持政策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次创业者,创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时给予下列扶持政策优惠:
扶持对象
凡国家全日制统招大专以上学历,毕业五年内(含五年)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残疾人创业者;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港澳居民。
一、场地补贴
凡入驻企业,给予房租减免的优惠政策。
二、运营补贴
凡入驻企业可享受水、电、取暖、宽带减免的优惠政策。
三、服务补贴
凡入驻企业可免费共享孵化基地大型会议室、路演大厅、多媒体教室、多媒体会议室的同时还可免费享有孵化基地提供的信息网络、创业指导、技术支持、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管理咨询等专业化“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