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区人社局实施疫情期间援企稳岗 有关政策汇总
对受疫情影响,符合条件的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符合条件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岗位职业技能提升等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中小企业开复工和生产经营提供人力资源支持。对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专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以外租赁场地初次创办中小企业的,给予3000元-10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对吸纳3人以上(含3人)登记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创业带头人,单位统筹部分社保给予全额补贴,最多不超过36个月。(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
(一)稳岗返还政策
1.申报范围:符合条件的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上年度裁员率不高于5%的参保企业。
2.申报材料:(1)“稳岗补贴报盘模版最新.xls”报盘;(2)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承诺书;(3)丹东市企业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表;(4)2019年12月五险缴费凭证、申报单;(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6)信用中国查询页面截图。
3.申报路径:材料齐备后到振兴区人社局服务大厅就业窗口申报,区人社局统一报送市人社局审批。
4.服务热线:振兴区人社局服务电话2316809。
(二)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
——线上职业技能培训
1.申报范围: 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组织员工参加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直补企业,执行期限至2020年6月30日。原线下培训课程可根据实际转为线上培训,但不得超过总学时的50%。
2.申报材料:(1)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开班备案申请审核表;(2)企业线上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请表;(3)企业申领培训补贴职工花名册;(4)企业申领培训补贴承诺书。
3.申报路径:材料齐备后到振兴区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培训窗口申报,经服务中心审批报市就业人才部门复审公示通过后,企业组织职工开展线上培训,培训结束后申领补贴。
4.服务热线:振兴区人社局服务电话2316361。
——企业新型学徒培训
1.申报范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或转岗一年以内的职工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每人每年4000元执行给予企业补贴。
2.申报材料:(1)培训计划;(2)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3)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4)企业新型学徒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转岗人员需在劳动合同上进行岗位变更;(5)企业培训计划;(6)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表;(7)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3.申报路径:材料齐备后到振兴区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培训窗口申报,经服务中心审批报市人社局经办部门复审通过后,预付50%的培训补贴,培训期满申领剩余补贴资金。
4.服务热线:振兴区人社局服务电话2316361。
——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1、申报范围。自2019年7月31日起,对参保满1年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工,按照初级(五级)证书1500元、中级(四级)证书2000元、高级(三级)证书2500元、技师(二级)3500元、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标准,均可申领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对于企业出资组织培训的,补贴直补企业。
2、申报材料。职工申请材料:(1)《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职工)》;(2)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者本人劳动合同复印件。企业申请材料:(1)《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请表(企业)》;(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3)职工签字确认的花名册;(4)如企业出资委托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的,还应提供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非税收入票据)或税务发票复印件。
3.申报路径:材料齐备后到振兴区人力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培训窗口申报,经服务中心审批报市人社局经办部门复审通过后,预付50%的培训补贴,培训期满申领剩余补贴资金。
4.服务热线:振兴区人社局服务电话2316361。
(三)创业场地补贴政策
1.申报范围:对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伍5年内的军人,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以外租赁场地初次创办中小企业的,给予3000元-10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申报时间为每年7月份。
2.申报路径:登录丹东市振兴区创业孵化基地网站查看相关通知,登录地址:http://www.ddzxcyfh.com。
3.服务热线:振兴区人社局服务电话2590071。
(四)创业带头人补贴政策
1.申报范围:创业者在振兴区境内创办经营实体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吸纳3人以上(含3人)登记失业人员,且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严格执行劳动保险法律法规等具备创业带头人认定条件的创业者,实行“先缴后补”形式,单位统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最多不超过36个月。创业带头人认定工作每年开展2次,申报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
2.申报路径:登录丹东市振兴区创业孵化基地网站查看相关通知,登录地址:http://www.ddzxcyfh.com。
3.服务热线:振兴区人社局服务电话2590071。